如何认识药品不良反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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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药品在发挥预防或治疗疾病时既有治疗作用,也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。因此,人们应抱着无病不随便用药,有病要合理用药,正确对待药品不良反应的态度。
药品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:(1)机体对药品作用比较敏感,加强了药品固有的药理作用所致,例如扑尔敏引起的嗜睡,心痛定引起的面红,心跳加快等;(2)机体对药品产生特殊的反应,包括过敏反应和特异质反应,后者如葡萄糖6-磷酸脱氢酶(G6PD)缺乏患者引起溶血反应等,第2类型的人群(即过敏体质或特异性体质的人)在用药前必须了解药物的作用,掌握该药的禁忌症,避免应用有关的药物。
人们在用药期间出现了一些与治疗无关的身体不适或损害,那是否药品的不良反应呢?要正确判断药品不良反应并不简单,不是非医疗人员是难以掌握的,但是,也不是高深莫测而不能预估,那么,如何入手进行分析呢,我们可以按国家药监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供的方法去思考,即回答下列5个问题:(1)与用药有合理的时间顺序;(2)已知的药物反应类型;(3)停药后反应减轻或消失;(4)再次给药后反应反复出现;(5)无法用疾病、合用药等解释。如果5个答案“是”的话,那么,这些不适或身体损害就是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。然而第4,5两个问题是不容易回答的,如果1,2,3项中有2项或3项答案“是”的话,可以判断为“很可能”或“可能”不良反应。下面再进一步介绍(1)(2)问题的标准。(1)与用药有合理的时间顺序:这里有2个含义,一是不良反应症状必须是用药后发生的,二是药物在体内有足够时间产生反应。例如一些急性的不良反应如头晕、面红、心跳加快、嗜睡等,口服药物约1小时后即可发生,而药物引起的肝、肾及血液系统的损害大都在多次用药的多天甚至多周后才会发生,例如服食含扑尔敏的感冒药,服后约1小时即可产生嗜睡,定向障碍等不良反应,所以服用这些药物时患者不宜驾车和精密机械操作等以免发生意外;(2)已知的药物不良类型:意思是该不良反应的表现是已知的,要取得答案最简单的办法是参阅该药的使用说明书,因为标准的说明书应列举该药曾发生过的不良反应,如果遇上一些无不良反应的说明书就需要查阅书本或文献,那就不是一般患者能做到的了。
最后,还是重复一下:要正确判断药品不良反应不简单,也非高深莫测不可攀,科学分析最重要,切勿猜测下结论。(赵香兰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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